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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工商学院关于征集校外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

来源: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  作者:创新创业中心     日期:2025-12-07 09:21
校外各双创载体及相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35号)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》(川办发〔2022〕75号)。纵深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进一步提升我校作为四川省省众创空间的建设水平和示范作用,进一步丰富“创新创业、协同育人”的办学特色,进一步完善“三联四融”创新创业教育模式。同时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,建立全校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机制,提高创新创业导师对我校学生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,现面向校外各领域专家、知名企业家、优秀创业者及优秀创业校友等征集校外创新创业导师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原则
学校主导、自愿申请、择优聘任的原则。
二、征集对象
1.具有创业经验的成功企业家、优秀创业校友,重点从工商联、企业家协会、行业协会、学校各校友联谊分中心中分类征集。
2.具有就业创业辅导、大赛评审经验的导师,重点从各类孵化器、人力资源机构、高校教师中分类征集。
3.具有投融资、知识产权、法律、财务、电子信息、大数据等方面专业优势的资深导师,重点从高校或科研院所技术和管理型人才中招幕。
4.具备创新创业精神,创业经验丰富,充满热情,乐于奉献,能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、创业者提供持续性、导向性、专业性、实践性的辅导服务,重点从科技型、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家中招幕。
三、征集条件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.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,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热爱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;
3.具备创新创业教育、创新创业项目指导、创新创业大赛指导、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相适应的战略思维、政策研究、理论指导能力,具有较强的语言、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。
4.身体健康,年龄在60周岁以下。
四、征集流程
1.报送将《四川工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报名表》(见附件1)及导师个人证明材料报送至四川工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。
2.认定由四川工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组织专家评审,经审议通过的予以认定。
3.聘任由四川工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发文公布,并颁发聘书,纳入“四川工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”管理。
五、报送要求
(一)报送方式申请加入四川工商学院俱乐部创新创业导师库的人士需于12月20日前,将填写完成的《四川工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报名表》、身份证、学历证明和其他与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(如荣誉证书、职称证书等)发送至指定邮箱(stbudachuang@163.com)。

四川工商学院
2025年12月5日